遏制高价彩礼,青海这个地方出台新法规
来源:青海日报 记者:顾植霞 | 作者:kunlunnews | 发布时间: 1786天前 | 2842 次浏览 | 分享到:
遏制高价彩礼
青海这个地方出台新法规

 近年来,随着海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部分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风气愈演愈烈。因彩礼过高娶不起、丧葬过度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等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到社会风气、造成铺张浪费,也给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降低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收获感。

崇尚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针对出现的这些现象和问题,2018年以来,海东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经过多年实践检验和总结提炼,610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

据了解,这是青海省出台的全国首部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对于推进海东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时代意义。该条例于7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立法目的和移风易俗的定义、原则。条例按照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和海东市实际,确定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移风易俗工作,树立文明社会风尚,减轻群众负担,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制定条例的总体目标,规定了移风易俗是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有关政策,逐步摒除陈规陋习、改变不良风俗习惯的活动,并根据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纷繁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特点,明确了移风易俗工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协同、依法依规、民主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了移风易俗工作的组织实施。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移风易俗促进工作,县(区)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移风易俗促进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实施,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文体旅游广电、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司法行政、财政等行政部门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各类媒体等,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移风易俗的相关工作,鼓励全体市民发挥主体作用,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先进模范人物、宗教教职人员发挥表率作用。

三是设定了移风易俗的主要内容。条例立足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县区经济社会、风土人情、民族习惯等因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等带有一定普遍性的事项进行了概括性设定。同时,对弘扬中华孝道文化及宗教活动中移风易俗工作提出倡导性要求,对利用法律法规确定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作了禁止性规定。

四是体现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条例规定以村(居)民会议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方式,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彩礼金额、红白事项办理规模、天数、礼金等,确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的具体标准通过发挥基层组织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建立村(居)民个人和家庭诚信档案等措施,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推动社会文明建设。

五是坚持了正向引导与反向约束相结合。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移风易俗工作必要的经费,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就有关部门、媒体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作了规定。同时,条例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员,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设定了限制享受优惠政策、纳入失信名单、在村(社区)公示等处罚方式,为促进条例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由于缺少可供借鉴参考的先例,加上风土人情差异较大、民族宗教文化多元、风俗习惯各不相同,需要重点整治的不良习俗也不尽相同,条例只能根据海东市的现状,对促进移风易俗作出基本面上的规定,具体的还需要在实施中不断总结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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