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0—24时)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者:kunlunnews | 发布时间: 1263天前 | 360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11月17日0—24时,青海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1月17日24时,青海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0例(其中西宁市26例,海北州3例,海东市1例),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0例。目前正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救治的确诊病例10例,已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例(西宁市1例),已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温 馨 提 示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不能放松。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做好健康防护,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支持配合防控措施,始终保持警惕、做好个人防护。


1. 及时主动报备,配合防控管理

坚持非必要不离青、不举办、不接待、不聚集。低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和测温,并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青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青人员,除需扫码、测温和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有来青返青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2.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完成全程接种疫苗的群众尽快完成接种,重点人群及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请广大家长和监护人积极配合做好3—11岁人群接种工作,共同携手筑牢我省全人群免疫屏障。


3.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接待境外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近期曾前往有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和信康码异常人员,并持续做好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两站一场”、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零售药店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双码联查、分时预约、人员限流、扫码进入、佩戴口罩、“一米线”、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


4.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内要坚持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热门头条